溫州金融改革被指放水有限
上周五(23日),溫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實施方案》,在加大推動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同時,溫州也在“放水”民間資本,如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及小額貸款公司轉為村鎮銀行等。
但與6000多億民間資本相比,溫州個人境外直投、小貸公司等“放水量”還畢竟有限。“民資出口打開,在多大程度上能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還有待觀察。”浙江大學金融研究所所長、經濟學院王維安教授說,目前溫州金改的核心是要拓寬直接融資的渠道,加大直接融資的力度,建立民間資金與中小企業的融通機制。
個人境外直投待批
人民銀行溫州市中心支行行長吳國聯在上述發布會上說,個人境外直投是我國外匯管理體制的重大改革,因此政府非常慎重。國務院為此專門進行研究,溫州也做好了充分的準備,“我們有具體的方案,具體的實施細則,好多的項目庫,現在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
吳國聯表示,溫州把個人境外直投方案上報給國家外匯管理局,該局經過研究同意后,已經上報到國務院,“批下來可能不僅僅只有溫州,還有其他的試點城市要進來。一旦開展的話,溫州在盡量爭取成為第一單”。據悉,之前上海、天津也在爭取個人境外直投試點。
去年,由溫州市發改委、商務局、國家外匯管理局溫州市中心支局三方,共同擬定的《溫州市個人境外直接投資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年滿18歲的溫州戶籍居民,只要說明資金來源、提供投資項目合法證明等,就可以向溫州市商務局申請報名。經溫州市商務局審查后,由國家外管局溫州市中心支局放行境外投資。
不過“試點政策”也并非完全放開,溫州要求個人去境外投資實業等,但不得用于購房等消費類項目,以及股市等金融類行業。另外資金額度也有限制,一個人一個項目不得超過300萬美元,多個人一個項目不超過1000萬美元,年度放行總額不超過2億美元。
溫州市商務局對外經濟合作處處長周小平說,溫州個人境外直投可解決部分企業“應急”需求,一定程度緩解企業境外投資融資難。他認為,個人境外直投資金監管難度很大,很難確保他們進入規定領域,但堵不如疏,與其看著企業“地下運作”,還不如建立陽光化渠道,采用行之有效的監管。
村鎮銀行探索“雙主發起人制”
溫州銀監分局副局長婁振武介紹,目前正在研究和評估在村鎮銀行的設立及小額貸款公司“貸改銀”過程中引入“雙主發起人制”,也就是民資與銀行同為主發起人。
溫州市金融辦主任張震宇說,今后溫州村鎮銀行的民間資本占比將在70%左右。這意味著,主發起人雖為村鎮銀行的大股東,但并不能掌控董事會重大決議。
張震宇說,溫州現有開業小貸公司30家,正在籌建22家,注冊總資本已超過80個億,今年吸收民間資本34.7個億,發放貸款余額120個億。同時,加大農村合作銀行改革,大量吸收民資,如鹿城農村合作銀行改制成功,新增資本金16億,其中約十二三億為民資。
王維安認為,如何讓民間資金為實體經濟服務,是溫州金改的核心內容和任務。村鎮銀行,雖然解決了一小部分民資的出路問題,但其“間接融資”渠道和有限資本金,能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還有待觀察。
旁邊報道
央行副行長:區域性金融改革切忌一哄而上
央行副行長潘功勝在日前舉行的2012年重慶金融開放論壇上表示,區域性金融改革要立足本地實際,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突出區域特征,實現差異化發展,避免一哄而上。
潘功勝表示,我國目前進行的金融改革從實踐和路徑上來看包括兩方面,一是涉及全局性的金融改革,這種改革從頂層進行制度設計,自上而下地進行統一部署,在全國范圍內實施。二是以試驗區的形式推進區域性改革,注重發揮地方的積極性和能動性,采取了先試點、再總結、后推廣的模式,尊重了自下而上的市場選擇。他進一步表示,目前,經國家批準全國正在推進的區域性金融改革有20多項。如,上海市以國際化和完善市場體系為重點,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珠三角”和深圳市的前海重點圍繞金融對外開放和金融合作;浙江溫州是注重民間資本的規范化運作,改進中小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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