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立法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2013-10-02 08:58    來源:河南日報

                  9月26日,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這使河南省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方面有了更為詳實的法律依據,保護經費列入財政預算、資助代表性傳承人等規定,也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者更有底氣。

                  條例明確了政府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職責,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將保護、保存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除了規定政府提供經費外,條例還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捐贈、設立基金等方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進行資助,進行捐贈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等優惠。

                  根據條例規定,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門要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和保護單位開展活動,提供代表性傳承人補助費,提供必要的經費資助其開展授徒、傳藝、交流等活動。

                   (記者 劉亞輝)

                責編: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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